8月14日,东方锐意先锋(A:015763 C:015764)正式发行,募集期2023-08-14至2023-09-01。业绩比较基准:中证800指数收益率*60%+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30%+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调整)*10%。
基金经理蒋茜,公司总经理助理、权益投资副总监,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投资经理年限6.05年,历任管理基金数10只,在任管理基金数5只,在管基金总规模24.55亿元。曾任GCWConsulting高级分析师、中信证券高级经理、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总监、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7年5月加盟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此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此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将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此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等),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同业存单,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此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当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变更时,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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